12月2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省台办二级巡视员徐晓菲发布了第五批政策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2条。
具体来看:
一、支持台企台商发展。加大台资企业用地用海保障、鼓励闽台(南靖)精密机械产业园台资企业项目建设、对台资水产养殖企业实施保费优惠、支持台企台商共同发展莆田工艺美术产业、助力台农台企发展;
二、优化台胞台企办税服务。开设台胞台企税费智能办税平台、设立台胞台企税务咨询专线、设立台胞台企税务咨询专线;
三、推进对台商贸文旅交流合作。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南平民宿改造升级、提供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旅客往来“退票险”服务、支持台湾艺人来榕文艺演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