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RAFFLESINTERIOR(01376)公布,董事会接获一间国际律师事务所代表其客户(申索人)于2025年11月14日向公司发出并提请董事会垂注的函件,当中载列(其中包括)﹕1.于2025年6月20日或前后,申索人与郑能欢先生(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控股股东)就提供咨询服务订立契据;2.根据咨询服务契据,郑能欢先生有义务向申索人支付服务费合共1,000万港元;3.根据咨询服务契据,倘郑能欢先生未能履行其就所提供服务应承担的付款义务,申索人有权全权酌情决定要求郑能欢先生(a)转让或促使转让其拥有或将拥有的任何资产(不论以不动产、股份或证券形式),不论属直接拥有或透过特殊目的实体间接拥有;及╱或(b)将郑能欢先生直接或间接收购的任何或全部股份转让予申索人,致使申索人可收回至少足以弥补服务费金额的款项。因此,申索人有权全权酌情决定要求郑能欢先生转让其于公司的控股权益以收回其服务费;及4.申索人已采取法律行动以针对郑能欢先生强制执行其于咨询服务契据下的权利,倘申索人成功采取相关行动,其将采取一切必要步骤行使资产处置权。
董事会成员其后已就(其中包括)以下事项向郑能欢先生提出查询:(i)申索函所述声明的准确性;(ii)导致发出申索函的背景及事件;(iii)郑能欢先生就申索函可能对其本人及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所作评估;(iv)资产处置权获行使会否导致向股东提出全面要约。尽管董事会大多数成员已迅速尝试对此事进行评估、审议、查询及调查,但截至本公告日期,郑能欢先生尚未就任何该等内部查询作出回应。
尽管董事会无法核实申索函所载事实陈述以及咨询服务契据(据申索函所述,其赋予申索人资产处置权)所载主要条款的准确性,董事会认为接获申索函、董事会向郑能欢先生作出的所有查询以及其不作回应的情况,连同申索函所述资产处置权可能获行使一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而言均属重大内幕消息。
董事会将继续积极进行内部调查,并正就资产处置权获行使会否导致申索人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提出全面要约,以及此事会否导致公司证券暂停买卖寻求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