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间,隆华科技(行情300263,诊股)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已与杭州艺阳、杭州中策和世诚科技三家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后者。
具体来看,此次协议转让包括三部分,一是李占明、李明强、李明卫分别向杭州艺阳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360万股、1440万股、120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59%、1.58%、1.32%;二是李占强、李明卫、李占明分别向杭州中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180万股、700万股、212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39%、0.77%、2.33%;三是李明卫、李明强分别向世诚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370万股、63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80%、0.69%。
上述三部分股权转让的标的转让价格均为4元/股,较隆华科技10月19日4.21元/股的收盘价略有折价,此次股权转让涉及总金额6亿元。
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目的,上述四名实控人表示主要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一直以来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引进更多的战略资源,将对公司经营及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二是协议转让所得资金用于偿还个人贷款,降低股票质押率,防范因股票质押引起的市场波动风险。
杭州艺阳、杭州中策、世诚科技则表示,充分了解并认可隆华科技目前经营及产业转型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潜力,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成为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股东。
在谈到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时,四名实控人表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会增加或减少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三家受让企业则表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减少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转让完成后,上述三家受让方将分别持有隆华科技5.49%股份;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施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引发控制权变更;但隆华科技本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协议转让完成后,上述四人合计持股比例变为31.3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记者注意到,近期,隆华科技披露了2018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净利润905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2.31%和92.08%。从三季报披露的情况来看,四名实际控制人的综合质押比例为78.1%,仍处在可控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