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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明消防与华鲁消防股东股权转让诉讼 做出终审判决

  10月16日消息,日明消防(834619)与华鲁消防两名股东因股权转让问题提起的诉讼,在2018年9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两名的股东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日明消防与华鲁消防两名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日明消防以225万元收购华鲁消防的全部股权,扣除验厂取证费10万元、违约金20万元以及预付的股权转让款89万元后余款106万元在取得4个灭火器的证书后以现金的形式付清。华鲁消防两名股东应在2017年1月3日起与日明消防办理实质性股权交割手续,并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多次催告后,两名股东仍未配合公司履行股权交割手续及配合公司进行审计工作,为维护合法权益,日明消防提起诉讼。并2018年6月5日作出判决,解除涉案《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返还日明消防股权转让款94万元并赔偿损失167万元。后华鲁消防两名股东不服鄞州人民法院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9月2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日明消防表示,截止2018年10月16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并于2017年对涉案金额已全部计提坏账,公司将积极追讨涉案金额,预计对本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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