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华西能源发布了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据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昕能”)及股权转让相关事项提出问询,要求公司详细说明短期内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拟对博海昕能进行增资的议案后又拟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
增资:保证持续经营
对于增资博海昕能的原因,公司方面在回复中表示,垃圾发电领域的装备制造、工程总包等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通过投资并购博海昕能股权,带动了公司装备制造和工程总包业务的协同发展,公司先后中标和签订了广元、佳木斯、肇庆等多个垃圾发电EPC总包合同。“博海昕能是公司持股49%的合营企业,公司股东会审议向博海昕能增资是为了保证其持续经营、稳步发展,积极履行股东义务和责任。”公司方面解释说,目前除博海昕能投资的广元项目已点火投运外,尚有佳木斯、肇庆、吉林等发电项目正在建设或筹建过程中,按照各项目总投资金额估算,扣除已到位资金,尚存在资金缺口,其中,肇庆项目1.63亿元、吉林项目9300万元、佳木斯项目3500万元,三项目合计2.91亿元。“如果向银行申请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垃圾发电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而目前公司自有资金无法达到这样的比例。”公司称,即使获得了银行贷款,其贷款利率也会提高,将加大项目投资建设成本,项目建成后还款压力大,不利于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时,申请贷款也需要一定时间审核,不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相反,通过原有股东增资博海昕能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并产生效益。公司因此于2018年2月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资博海昕能议案,经与博海昕能及其股东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现金出资14210万元,博海昕能其他股东同时等比例增资。上述议案将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增资完成后,博海昕能注册资本由58450万元增加至87450万元,公司所持博海昕能49%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根据各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可分次增资,最迟于2019年6月前到位。
转让:调整投资结构
对于转让博海昕能股权的原因,公司方面也有自己的说法:其一,调整投资结构。公司近年来对外投资持续增长,除在电站装备、电源建设、工程总包等主营业务领域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外,还通过股权并购、增资、合资等方式,先后投资参股城市银行、农商行、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PPP项目投资等多个业务领域。
为保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内外环境的变化,比较分析各长期投资项目运营和执行情况,拟通过内部资产整合,调整资产结构,选择尝试从部分重资产、运营或投资回收期限过长的项目退出,以期实现合理分配资源,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其二,规避经营风险。公司目前持有博海昕能49%的股权,为单一第一大股东,另外股东方合计持有博海昕能51%的股权。鉴于博海昕能另外股东方均已达成一致,有意向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如股权转让完成,博海昕能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能否与新进股东方协调一致、保证博海昕能稳定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选择了跟随其他股东一并转让的策略。
其三,降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兼任博海昕能董事,公司董事总裁毛继红兼任博海昕能董事长,博海昕能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为博海昕能提供EPC工程总包服务由此产生部份关联交易。
此外,为保证项目顺利执行,公司对其多个投建项目融资提供了担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博海昕能董事人选将相应调整、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将予以置换,公司担保将予以解除,有利于降低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责任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