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教育界出现了较多质疑过去20年来高校国际化改革的声音。一是在人才录用方面,部分高校从发达国家大量引进“海归”人才、给予一定特殊待遇的做法,受到部分人士质疑。二是在考核评价方面,高教领域以国际期刊的论文发表为依据进行相关考核与评估的做法,受到众多人士的质疑。
今年2月18日,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高教系统取消以SCI论文发表相关指标作为教师、学科与高校的考核、评价与评估的直接依据。这是对高校考核评价体制的国际化改革的一次重要调整。
笔者认为:中国高校过去20年人才录用与考核评价的国际化改革,的确存在不完善之处,但其总体方向是正确的,应该坚持并完善,而不应该否定与放弃;教育部此次出台的《意见》,目标是正确的,但部分规定有矫枉过正之嫌,应予适度调整。
中国高校的国际化改革大约开始于本世纪初期。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在人才录用方面:部分排名相对靠前的高校,开始从欧美发达国家大量陆续引进“海归”人才,包括各类专职、兼职教师,其中部分担任行政领导;部分名牌高校甚至将引进“海归”人才作为人才录用主要方式。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从商品进出口、资本跨国流动向人才跨国流动推进的表现,是人才跨国流动从人才流出到人才流进转折的表现。
为了吸引“海归”人才加盟,绝大多数高校都会给予其相对于本土教师更高的薪资待遇,以填补国内外的薪资差距,相应地也设置了较高的考核标准(主要体现在国际期刊论文发表的要求方面),也就是对“海归”教师与本土教师实行不同薪资待遇与不同考核标准的“双轨制”。
这种人才录用方面的国际化导向与“双轨制”一直受到质疑,近年来尤甚。第一种代表性的质疑是:这种导向与体制形成对本土教师的“歧视”。但这种质疑很容易被打消:“海归”教师在获得相对较高的薪资报酬的同时,也面临相对较高的考核标准,这两者在性质上是相互平衡的,当然在“度”上可以商榷。
第二种代表性的质疑是:如果我们国内的顶尖高校都只录用“海归”人才,自己培养的人才只能去国内二流乃至三流高校任教,长此以往,我们自己的高校岂非永远只能在国际上处于二流、三流地位?还谈什么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
这种质疑声音存在的问题,在于前提与结论之间“长此以往”的错误假设。过去20年来,部分高校侧重引进“海归”人才、并给予一定特殊待遇(伴随特殊考核标准)的做法,是一种阶段性现象。其原因:一是现阶段国家教育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二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平均薪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三是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国家软硬环境的改善,国家有意愿、有能力吸引改革开放初期大量流出的海外留学人员回流,通过给予其一些特殊待遇,鼓励其参与、贡献国家的经济社会建设,包括教育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