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地方法治蓝皮书主编:各地正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锦标赛式格局

10月13日-14日,全面依法治国论坛暨实证法学研究年会(2019)在河南郑州举办。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国家法治指数(河南)协同创新基地协办。

论坛上连续第五年发布了地方法治蓝皮书。2019年地方法治蓝皮书指出,地方法治有序有力前行。地方立法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更大引领保障作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迈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全方位加强,司法建设成效令人瞩目,社会信用体系效用凸显。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外,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于每年4月1日前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本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及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课题组今年全方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开展了第三方评估。

蓝皮书和第三方评估报告体现了地方法治建设过程中哪些亮点和不足,过去一年有哪些具体工作值得总结回顾,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了蓝皮书主编之一、评估负责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地方政府会针对性改进工作

《21世纪》: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发布情况的评估工作已开展多年,地方党政机关对于评估的态度如何,尤其是指标达标率低的地方态度如何,是听之任之还是针对性地采取举措?

田禾:应该说,从2009年启动的政府透明度评估开始,其中就包括大量与法治政府相关的内容。随着评估的逐年完善,特别是近年来对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的评估,更是成为近年政府透明度评估的重要内容。

总体上,地方党政机关对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年度报告的认识显著提升。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情况,已基本不存在了。

以近三年评估为例,2017年有8家省级政府未公开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到2018年则下降到7家,2019年的评估,我们很欣喜发现,所有评估对象均发布了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虽然横向看,各地仍然很不均衡,但与自身比较,许多地方的进展都是可圈可点的。地方编制报告“报喜不报忧”

《21世纪》:今年发布的评估报告中,行政诉讼应诉数据这项指标的达标率较低,这项指标的评估内容是什么,你认为达标率为何较低?

田禾:今年的法治政府年度报告第三方评估中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和行政诉讼应诉情况相关指标的达标率不高。换言之,虽然公开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已成为各地的“规定动作”,但年度报告在内容方面仍有待加强。

这也是今年评估的重要内容,即不仅关注是否公开,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选择了法治政府建设中较为重要的内容作为本次评估的指标。其中,当地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被诉情况,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晴雨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理应体现在年度报告之中。

这项指标的达标率仅为39%,与其他内容指标,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等指标均为超过90%乃至100%达标率相比,显然过低了一些。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仍有一些地方对行政应诉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消极对待,应诉能力不高等问题。

第二,有的地方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思维定势。年度报告中成效讲得多,问题讲得少,甚至不讲。不光行政应诉不讲、少讲,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哪些问题,也不讲。

第三,个别地方对年度报告编制的理解存在偏差。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规范,一些地方自行其是。有的政府认为,当地没几件行政诉讼案件或根本没有,在报告中没必要体现。法治政府建设“顽疾”仍在

《21世纪》:经过努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制度等依法行政以往的“硬骨头”取得了长足进步,评估发现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问题,或者仍未攻克的“顽疾”主要是哪些?

田禾:多年评估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花、亮点纷呈。正如你所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制度、重大决策机制建设、行政立法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规范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爆棚。

但也应看到,仍有一些领域相对滞后,存在发展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政务服务优化和网上办事方面,其落实到位和配套机制有待加强完善;法治政府的精细化、智能化方面,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地方为何重视营商环境

《21世纪》: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是近年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特点,你认为地方为何将优化营商环境提到如此重要的地位?

田禾:营商环境,是特定区域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衡量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但以往,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营商环境的认识存在偏差,一说招商引资就是土地、税收等方面的大幅让步,就是廉价劳动力,这既有违反法律规范的风险,也难以形成稳定预期,个别地方还产生严重的纠纷或群体事件。

近年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逐步成为各方共识。营商环境不仅需要通过立法手段来塑造,还需要通过执法手段来维护,通过司法手段来保障。

因此,谈营商环境优化,必须将法治作为关键;而法治实施效果如何,营商环境也是重要一环。

2018年以来,营商环境的优化,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关键词,体现在地方立法、执法监管、政务服务、司法审判执行等方方面面。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地方将营商环境法治化作为法治推进重点。比如,《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9年1月审议通过,四川省出台《四川省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北京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9+N”政策2.0版,等等。围绕营商环境的优化,各地在法治建设方面形成你追我赶的锦标赛式格局。如何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

《21世纪》:如果对各地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评估,你认为应该如何设计评估指标?

田禾:这正是我们想做的事情。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评估,在指标设计思路上,与政府透明度等我们团队已多年实施的评估,存在共性之处,遵循依法设定,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反映现状并适度前瞻的基本原则。

在内容上,应涉及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政务服务、执法监管、审判执行、法治社会等内容;应突出办事企业群众涉及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既要以政务公开、优化服务提升便利度,又要聚焦包容有效监管,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互联网法院治理经验

《21世纪》:网络社会治理已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今年《全面依法治国论坛暨市政法学研究年会(2019)》的亮点之一是三家互联网法院的运行成果介绍,你认为互联网法院对于依法治网,探索网络治理规则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田禾:互联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今年年会设置了《中国互联网法院高峰对话》的特别环节,地方法治蓝皮书中也有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网络合同纠纷的专题报告,总报告和其他专题报告中也多处涉及互联网法院的探索创新。

自2017年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先后正式挂牌。三大互联网法院取得诸多成果。突出表现。

一方面,针对互联网迅速发展与相关立法制度滞后空白带来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为司法审判和社会治理参考。比如,广州互联网法院以全流程在线新型审理机制建构为基础,确立了在平等保护网络交易市场各主体的前提下,突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尊重平台治理规则的审判原则和思路,对“炒信”“刷单”等虚假交易纠纷定性,抖音、微信小程序销售的平台责任承担提出裁判导向意见。

另一方面,治理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小程序、屏幕共享、区块链等技术率先在法院审判执行中使用,形成技术高地、先进制度机制,可逐步流向其他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幅提升国家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21世纪》:多年来,地方法治建设中涌现出了不少优秀案例,你认为应该怎样激励地方积极做“敢为人先”的探索?

田禾:没有地方探索,就没有全国法治。地方法治的探索创新,既是中国法治波澜壮阔画卷的重要部分,也给兄弟省市提供样本方案,为中央顶层设计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智慧。其重要性和“正能量”,应当给予足够关注,给予有效激励。

一方面,对于地方探索,应当在时机成熟时予以总结、提炼。“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树立样板模范,本身就是很好的激励。另一方面,地方的法治探索,难免存在争议,难免有成有败。上级需考虑完善“容错机制”,更宽容一点。失败的探索,也有利于其他地方少走弯路。

  • 用户注册

    扫码注册或下载尊嘉金融App注册
  • 极速开户

    2分钟填写开户信息,即时开户成功
  • 0佣交易

    随时随地开启港美A股0佣金交易

1个账户、1笔资金
0佣金买卖港股、美股、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