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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11条措施推进丝路电商发展

  据福建日报6月25日消息,近日,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福建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发展十一条措施》,要求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将跨境电商打造成福建省外贸进出口的一个重要新增长点。

  措施从加强丝路电商主体建设、加快丝路电商产业集聚、拓宽丝路电商跨境通道、优化丝路电商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试点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壮大业务规模、打造特色园区、拓展跨境物流、推进海外仓建设、开拓沿线市场、提升通关便利、优化监管服务、完善公共平台和健全支撑体系等十一条政策措施。

  为加快丝路电商产业集聚,福建省支持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宁德等地充分利用传统产业优势,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对台海运快件试点城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综合保税区等政策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或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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