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飞军
不只是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在控制放款的总量,多家中小银行也透露,已经暂停了有场景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尤其是涉及省外的部分。一方面由于监管形势严峻,尤其是对互联网银行和平台公司监管加强,另一方面,随着银行、金融科技公司甚至P2P等涌入,客群减少、“多头共债”现象开始出现,整个消费金融客户质量在下降。
贷款余额增速放缓
一片蓝海的消费金融业务,今年已难见各方资本跑马圈地的“热潮”。“今年没有大量增加放款的量,追求更加稳健的增长。”西部一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同业总监对记者表示。上述沿海某银行系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高管也坦承,虽然公司的金融科技水平提高,大量获客更容易,但是公司有意识控制了节奏,不再像以往大肆放量追求规模。
消费金融的参与者除了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近期,一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圈内传得沸沸扬扬,其中涉及联合贷款属地化比例的规定,即“向外省客户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总余额的20%”。但该意见稿仍未经官方证实。
“我们去年确实尝试做了一些互联网联合贷款,有和同业合作,也有单独做。但试水规模不大,大概是几千万,而且额度都非常低,在几万左右。”四川自贡银行行长刘建龙对记者表示。
刘建龙还告诉记者,该行和部分具有场景的持牌机构合作了基于场景开发的消费类贷款,但从今年开始,这部分互联网贷款基本上停止展业了,尤其是省外的部分。
浙江台州银行行长黄军民也对记者表示,台州银行目前发放的互联网贷款并没有跨省,凡是线上客户都是在该行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地方。“我们银行还是要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目前监管确实不太支持跨省经营。虽然我们力推线上贷款,但强调线上线下融合,辐射当地的实体经济客户。”
行业担心“多头共债”
消费金融强监管已非新鲜事,去年下半年“现金贷新政”以来,就清理了一大批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
“现在做消费金融的公司,没有在之前的现金贷整顿中死去,生命力可以说是非常顽强了,之前很多机构都消失了。”一家助贷机构副总裁对记者表示,“消费金融比较大的风险就是监管,我们判断,明年1月之前,监管的态势还会加强,尤其是对互联网银行和相应平台公司的监管加强,行业内与之合作的机构会受到很多挑战。”
“现在我们和其他第三方机构合作线上小微企业贷款模式,但也主要针对当地小微企业。在相关政策正式明晰之前,我们还是不准备向外扩张了。如果将来互联网贷款可以在异地落地,那我们才会考虑相应方案。”刘建龙说。
除了监管,消费金融的资产质量也是当下消费金融行业关心的问题。
随着前期的大规模扩张,消费金融的客户群体进一步下沉,相应的资产质量问题浮出水面。由于消费金融服务的人群,传统银行机构覆盖不了广泛长尾人群,大部分存在征信记录缺失问题,开垦之后,越到后面客群的风险成本越高,风控难度也越大。
去年消费金融行业担心的是纳入整顿的现金贷业务,今年行业内担心的是“多头共债”。招商银行(600036,股吧)总行资产管理部顾琦明表示,行业内过度借贷现象较为突出,包括学生族、新工作人员和民工,往往因缺乏金融常识和自制力,盲目借贷和多头借贷,成为“多头共债”的主体,一旦资金出现问题面临大面积的个人信用受损,将拖累整个行业甚至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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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投诉量高居不下
11月29日,21CN聚投诉网发布报告显示,11月22日至11月28日,21CN聚投诉网共受理全国消费者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有效投诉量7268件。其中马上消费金融,闪银和玖富高居投诉榜前三位。
早在今年一季度报告中,马上消费金融就因长期占据互金行业投诉榜第一,第二被点名,并被建议一个月内解决问题。然而时间从年初到了年底,投诉量大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据报道,有媒体向马上消费金融、闪银和玖富三家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玖富方面表示,公司很重视这个事情,已经在积极处理,投诉解决率已经有所提升。闪银方面表示,其实闪银的解决率是最高的,闪银一直也很重视客户需求,内部也一直在提高客服的效率。截至发稿,马上消费金融未予回应。拨打马上消费金融官网客服电话,第一步就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消费金融领域尽管投诉量很大,但投诉的理由和种类却很单一,恶性催收、利率过高和“阴阳合同”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做好风控、尽调和保护消费者的隐私,依然是消费金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费金融企业人士告诉记者,消费金融是个“马后炮”行业,销售,风控和放款等环节,为了追求规模,无节制审核通过,大量放款,直到出现大量坏账无法收回。每一个环节都把风险往后推。直到最后,风险都压在了催收上面,催收更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恶性催收,以挽回损失。
消费金融的坑防不胜防
仔细查看21CN聚投诉网上的投诉案例,不难发现某些消费金融app从头到尾就在无视消费者权益,随时随地给消费者“挖坑”。例如,安装时即要求读取用户手机通讯录和个人位置信息,用户使用协议隐藏深,并且内容充满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的“不公平条款”。有了这些“不平等”前提后,企业可以肆无忌惮的修改用户条款,以及解释任何名词。
21CN聚投诉网上的张先生于2017年4月在某平台申请贷款,贷款期限24期,每月还款3103.33,贷款本金为38000元,两年还款共本息66537元,张先生已还款1年,当时申请时,并未看到合同中的贷款金额,审核通过后才发现利息如此之高。
这些只是消费金融公司所有“套路”的冰山一角,除高额利息外,各类消费贷款中往往还包括逾期违约金、客户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很多情况下,企业刻意隐瞒消费者,使消费者事先并不知情或因缺少相关金融知识而掉进了“坑里”。
还有某平台不经客户同意,私自将12期借款改为24期、36期,增加借款人的利息。还有的借款人在该平台贷款,在原本利息为6000多元,并已经正常还款4000多元后,因出现一次逾期被平台索要高额滞纳金。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同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问题最终出现后,维权难,取证难的根源,可能还在于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中提到的,企业收集个人信息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一些App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时候,存在默认勾选隐私政策、默认用户不反对即视为同意,以及默认收集个人信息时没有采取最小化方式等情形。还有的采取“耍流氓”条款,声称“只要下载使用便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其免责条款并完全同意”
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注册登录任何平台之前,一定要认真查看用户使用协议,一旦发现其中有不合理条款,应立即停止注册和使用。借款借钱消费,一定要去正规的,国家认可的金融服务机构,切莫偏听一些不法商家的宣传而上当。(发自 投资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