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电力(02380.HK)宣布,于2018年10月24日,公司全资附属国家电投广西、工银金融、农银金融及国家电投长洲订立了长洲增资协议。据此,工银金融及农银金融作为投资者,支付人民币10亿元及5亿元以现金出资方式收购国家电投长洲约35.07%权益,以增加其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
于公告日,国家电投长洲由国家电投广西100%持有。在长洲增资交割后,国家电投广西于国家电投长洲的权益将被摊薄至约64.93%。在投资者持有目标权益的任一财政年度内,国家电投长洲向股东的年度可分配利润要求为人民币2.91亿元。
同日,国家电投广西、工银金融及农银金融亦订立了长洲股权转让合同。据此,在长洲增资交割后,国家电投广西获授予若干权利向工银金融及农银金融购买长洲目标权益,而订约方可于发生若干事件及在长洲股权转让合同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就长洲目标权益的投资协定其他处理方式。
此外,于2018年10月24日,公司附属五凌电力、华宝信托、农银金融及元江公司订立了元江增资协议。据此,华宝信托及农银金融作为投资者,支付人民币25亿元及5亿元以现金出资方式收购元江公司约 41.18%权益,以增加其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
于公告日,元江公司由五凌电力100%持有。在元江增资交割后,五凌电力于元江公司的权益将被摊薄至约58.82%。在投资者持有目标权益的任一财政年度内,元江公司向股东的年度可分配利润要求为人民币 4.88亿元。
同日,五凌电力、农银金融及华宝信托亦订立了元江股权转让合同。据此,在元江增资交割后,五凌电力获授予若干权利向华宝信托及农银金融购买元江目标权益,而订约方可于发生若干事件及在元江股权转让合同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就元江目标权益的投资协定其他处理方式。
公告称,目标公司将使用增资所得款偿还现有债务。目标公司的杠杆比率将有效降低,其财务费用和融资成本有效压降,此有利于提升集团的竞争力及可持续健康发展。
在增资交割后,将导致目标公司的权益合共增加人民币45亿元,其将有助于释放目标公司及其原股东的融资能力,并为其清洁能源发展(特别是风电项目)提供进一步支持。
在各增资交割后,两家目标公司将各自继续为集团附属。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及状况将继续于集团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 预期视作出售事项并无收益或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