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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城镇收购联想集团旗下物业延迟至8月24日寄发通函

  讯:7月30日,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有关子公司国开新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联想移动通信软件(武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框架协议以及合作协议,以及有关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进一步资料通函原定将于2018年7月3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该公司将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确定通函的内容,寄发通函的日期预期延迟至2018年8月24日或之前。

  据观点地产媒体此前报道,联想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8日公告,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摩托罗拉(北京)移动技术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及框架协议,拟向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全资非直接持有的国开新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售于联想移动通信软件(武汉)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向买方转让目标公司若干负债。

  根据公告内容,该次出售协议项下所涉及的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2.4亿元(相等于约港币14.68亿元)。出售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一幅地块及其上一幢名为联想武汉研发基地的写字楼,该楼宇正在建造中及将于2018年竣工。

  2018年2月7日,中国新城镇发布公告,就此前公司总代价12.4亿元收购联想集团旗下武汉物业项目联想移动通信软件(武汉)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公司成立基金。由于尚需要额外时间确定基金设立的详情,故买方、卖方、及目标公司于2月7日签订补充协议。

  根据公告,补充协议包括将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及《债务承担协议》的期限由“股权转让及框架协议日期后第70日起”延长至“第100日起”,及按照相关要求支付利息等,包括如非因买方及目标公司原因,卖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目标项目交付的,则违约情形每持续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利息,按照4.9%的年化利率,以及买方已支付的股权价款及目标债务金额计算。

  公告称,在补充协议签署之日,按照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收购对价的首期价款2亿元人民币和目标公司截至2018年1月的建设成本1.32亿元人民币已经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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