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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力投资海上风电建设 实现新能源转型

  从广东省能源局获悉,《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已经通过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印发实施。

  海上风电具有资源丰富、发电利用小时数相对较高、技术相对高端的特点,是新能源发展的前沿领域,也是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中最具规模化发展潜力的领域。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广东省结合海上风电发展实际,对2012年印发的《广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进行修编,制定了《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规划年限为2017~2030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规划范围包括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水深50米内的近海海域。

  据风能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建设条件、产业基地配套和项目经济性等因素,广东省规划海上风电场址23个,总装机容量6685万千瓦。包括:近海浅水区(35米水深以内)海上风电场址15个,装机容量985万千瓦,其中粤东海域415万千瓦,珠三角海域150万千瓦,粤西海域420万千瓦;近海深水区(35-50米水深)规划海上风电场址8个,装机容量5700万千瓦,分布在粤东、粤西海域。

  其中,广东省在2018年将重点推进揭阳靖海(15万千瓦)、揭阳神泉(75万千瓦)、汕头洋东(25万千瓦)、惠州港口一期(40万千瓦)、阳江沙扒二期(40万千瓦)、汕头勒门(一)(35万千瓦)、汕头勒门(二)(35万千瓦)、汕尾后湖(50万千瓦)、珠海金湾(30万千瓦)、湛江外罗二期(20万千瓦)等海上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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