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回复深交所此前关于振兴集团持ST生化股份被轮候冻结大幅减少、振兴集团持有ST生化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就协议转让的可行性等内容的《问询函》。
公告指出,截至2017年12月14日,振兴集团所持ST生化的61,621,064股份,该等股份质押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司法冻结执行人。另外,振兴集团持有的1,100,000股份处于轮候冻结。
公告续指,截止2017年12月27日,振兴集团所持ST生化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较上表无变化,相关债务本息及处理方式如下: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申请质押和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的61,621,064股份,该案的本金为10.45亿元。
信达深分同意于《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生效后,在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振兴集团就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向深交所申请合规性确认前,配合协助解除信达深分就标的股份上除股份质押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设立的司法冻结的其他所有权利限制。
另外,轮候冻结的申请人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标的金额为2,228万元及相应利息。截止目前,该案尚未判决。振兴集团拟于向深交所申请合规确认前解除轮候冻结的相应股份。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ST生化还发布公告披露,深交所对于振兴集团上述股权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转让予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的可行性、是否出于真实的商业目的等内容问询的回复。
振兴集团表示,在充分考虑自身现状及ST生化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决定主动退出ST生化并引入更具实力且在医疗健康产业布局良好的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保证ST生化未来的发展。
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振兴集团持有ST生化股份仍存在质押、冻结,相关冻结拟于向深交所申请合规确认前全部解除。
振兴集团本次股份转让是基于真实的商业目的并充分考虑了ST生化的未来发展,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安排。目前,振兴集团正在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