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凯普生物打响了上市公司2017年报高送转预披露的第一枪,该股票在周一逆势“一”字涨停,完全置当天大盘盘中的下跌于不顾。这种走势对于A股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因为炒作高送转概念本身就是A股市场的一个老传统。但今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加强了监管,管理层表示凡是“高送转”的,必须列为重点检查和监测范围,对从事“高送转”企业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要纳入监管范围。为此,投资者有些困惑:高送转的风会从哪个方向吹?
就今年上半年管理层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来看,显然是非常必要的,毕竟最近几年,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已经沦为了一种“滥送转”。不仅一些有业绩的公司进行高送转,而且一些业绩差的公司甚至是业绩亏损的公司也推出高送转,上市公司送转股的比例也是越送越高,与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并不匹配。而在“滥送转”的背后,更是乱象丛生。有的是配合机构炒作,有的是配合大股东减持,有的是配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假公济私,一边提议高送转,一边进行股份减持。而这些乱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管理层加强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
而一转眼又到了2017年年尾,又到了上市公司进行年度业绩预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的时候,凯普生物甚至已经打响了上市公司2017年报高送转预披露的第一枪,可以肯定随后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进行2017年年报高送转预披露。从监管的连贯性来说,管理层加强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这个方向是不会改变的。而为了让这种监管更具确定性,同时增加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减少大股东或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操纵,因此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有必要走向规范,即为上市公司“高送转”立规。如此一来,上市公司送转股行为是否合规,投资者也就一目了然,这也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比如严格控制上市公司送转股比例,将上市公司送转股比例与业绩增长幅度相挂钩。规定上市公司送转股的比例不得超过当年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幅度。如此一来,一些业绩下降的甚至业绩亏损的公司就不能送转股了,而且一些业绩增长幅度较低的公司也不能“高送转”。同时为了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上市公司每年送转股的比例以10送转10股为限。
又比如,为了避免一些业绩增幅较大但每股收益较低的公司高送转,可以规定,每股收益在0.50元以下的公司,其送转股比例不得超过10送转3股;只有每股收益达到1元以上的公司,才能推出10送转10股的高送转方案,让高送转成为优秀公司利润分配的“专利”。
此外,设置“高送转”窗口期,规定“高送转”预案出台前一个月到“高送转”方案实话后三个月这段时间为窗口期。在此窗口期严禁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推出或者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如此一来,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自然也就会变得规范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