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金融时报报道,人行济南分行为从源头控制信息泄露和欺诈风险,进一步强化支付敏感信息安全防护,该行正积极组织推进支付标记化技术线上应用。目前,山东已有13家城商行根据《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支付标记化技术规范》(JR/T 0149—2016)标准,面向个人和商户提供二维码支付服务。
据了解,二维码借助支付标记化技术,不含有银行卡卡号、卡片验证码、支付机构等敏感数据,通过后台映射银行卡信息完成交易。消费者无需手机留存敏感信息,避免了交易环节泄露银行卡卡号等敏感数据。持卡人无需了解交易使用支付标记还是主账号,消费体验几乎不受影响。
据悉,央行于2016年11月9日下发了《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支付标记化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强调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 消息称,在上述规范中还提出了支付标记化技术的基本架构,规定了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的系统接口、安全、风险控制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