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威海市物价局获悉,自2017年7月31日起,威海市适当调整市区(包括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效期至2022年7月30日。
本次调整规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7元调整为3.48元;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07元调整为4.04元,其中城市公交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87元调整为3.84元;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天然气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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