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1日消息,证监会于7月25日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1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特”)IPO获得通过,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8亿元;法定代表人:缪昌文;经营范围为建筑新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的研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及代理土木工程设备与检测仪器。
苏博特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此次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76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约12.37亿元,其中3亿元用来偿还银行贷款;5.2亿用于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4亿用于建筑和混凝土特种工程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近1亿用于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7,727万用于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7月25日的发审委会议对苏博特提出两大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结合报告期主要产品收入波动、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变化等因素分析报告期毛利率波动且显著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高效减水剂销售收入、销售量、销售价格及销售占比持续下降的原因,高性能减水剂销售量变动趋势与高效减水剂销售量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和合理性;(3)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逐年下降的原因,结合2017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说明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5年、2016年研发费用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和归集方法,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研发费用的确认是否真实、准确,享受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是否存在税收违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