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者最近看到一份文件,截止2017财年,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蚂蚁金服集利润高达55.6亿元,同比激增86%。利润激增很是让各位投资者争相“抢夺”。
但为何获利的蚂蚁金服,要被阿里分走1/3巨额利润呢?
首先我们得先科普一下蚂蚁金服吧。
蚂蚁金服
蚂蚁金服,全称名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最重要的财产之一。
其收入来源为支付宝手续费,其次包括小贷(花呗、借呗、企业贷)产生的利息,理财板块(比如余额宝)产生的盈利分红,蚂蚁聚宝代销基金产品获取的手续费,代销保险业务的手续费,以及一些金融机构使用蚂蚁金融云所支付的使用费等
表面上看来,阿里巴巴跟蚂蚁金服这两家集团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股权关系。但是细看蚂蚁金服内部股权分配,浙江君瀚和浙江君澳两家公司持有蚂蚁金服76%左右股权,这两家都是以马云和阿里合伙人为核心成员组成的公司。而蚂蚁金服剩下的24%股权,由于A、B轮的融资,分配给包括社保基金、中投、中国人寿、国开金融等在内的外部投资者。
蚂蚁金服看似与阿里集团无关,但暗地里跟阿里的高层有关系呀!
所以......
2011年,支付宝开始从阿里巴巴“脱离”,而为了弥补阿里巴巴,马云、蔡崇信和软银、雅虎等大股东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当时规定支付宝以“知识产权许可费与技术服务费”的名义每年向阿里巴巴支付税前净利润的49.99%,直到小微金服IPO。
2014年,阿里巴巴2014年IPO前与小微金服(蚂蚁金服前身)修订了支付宝框架协议(Alipay IPLA)。至少有三处明显改动,
1、是49.99%利润分享降到了37.5%,但分享的总池子从支付宝扩大到整个小微金服;
2、是取消了60亿美元的上限;
3、是阿里巴巴将小贷业务划入小微金服。
由于这份协议的存在,使得蚂蚁金服每年都需给阿里巴巴上缴巨额的补偿费。据粗略的计算,2017年阿里巴巴将收到来自蚂蚁金服的20.9亿元补偿费。(小编想说,给我一个零头可好~)
这份协议还写明:
1、蚂蚁金服一旦上市,阿里巴巴将有权获得其约1/3的股权
2、除了获得约1/3的股权,阿里巴巴还拥有另一个替代选择,那就是获得相当于蚂蚁金服上市前敲定市值的37.5%的一次性付款(根据法国里昂证券分析师去年9月对蚂蚁金服745亿美元的估值,这笔资金有望达280亿美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