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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山东子公司借款14.8亿 49%股权作担保三年后回购

  6月14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旗下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的情况。

  观点地产媒体查阅公告,因偿还前2期借款及“济南中弘广场项目”17#地块开发建设需要,2017年6月14日中弘股份旗下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中建投信托拟向山东中弘置业发放贷款不超过14.81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年利率为第一年 6.9%、第二年及之后为8.8%。

  其中,山东中弘置业本次借款的9.99亿元用于提前偿还现有较高利率的借款。剩余资金4.82亿元用于项目后续开发建设。

  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弘股份全资子公司,中房环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中弘弘毅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弘置业为中房环渤海全资子公司。而山东中弘置业则是上述“济南中弘广场项目”的开发主体。

  公告显示,作为借款担保之一,中房环渤海拟将持有的山东中弘置业49%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中建投信托,并一次性支付三年的股权溢价款合计25.5万元,同时将在贷款全部偿还之日以100万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中弘股份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及回购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是山东中弘置业上述借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公司与中建投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山东中弘置业49%股权转让及回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资料显示,山东中弘置业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截止2017年3月31日,山东中弘置业资产总额为40.85亿元,净资产为16.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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