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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颠覆不了商业银行

投资、金融、经济

上篇文章我们讲到货币有3大核心功能:交易媒介、计价单位和价值储藏。

那货币这几个核心功能,能不能分解开?分解在不同的形式上面。这个就稍微有点复杂了。现在我的理解是,一个东西在一个社会当中要同时发挥这三个功能才能叫货币。譬如说黄金在中国历史上是不是货币?在西方这个很容易,在西方的货币史当中,黄金始终是货币,从古希腊一直到1971年,尼克松总统推出金本位。

在中国呢?不是。中国从先秦到西汉的一段时间当中,黄金和其他金属共同作为货币。但是从西汉以后,黄金实际上是退出货币了。为什么?我们常说金银财宝,黄金是财富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黄金不是货币,为什么?因为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当中,我们的大宗商品的交易过程是不用黄金的。大宗商品的定价,比如说大型的牲畜、房屋买卖,计价是不用黄金的。它既不是交易媒介,也不是价值单位。它只是发挥了价值储藏点作用。所以在中国,从汉朝以来,在货币史当中,黄金不是货币。在中国,黄金真不是货币。我们的货币是本位,自始至终是,从宋元以后用白银白银大宗交易当中也当作货币,我们是银钱并用的货币体系。白银是银,钱是铜钱。黄金实际上不是货币。所以这三个功能是不能分开的。再比如互联网互联网前几年比较火,P2P现在受到了一些打压。最近有人想,互联网金融未来真正的发展方向,是不是就是做交易媒介?做第三方支付

有人鼓吹互联网的好处,就说互联网虽然在P2P这些行业当中,可能退出。但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将来能够独立存在,这是他挑战传统商业银行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

我觉得做不到,从货币理论上来看,就是要证明互联网金融,它能够使得货币的功能独立地去存在,它不是计价单位也不是价值储藏,换句话说,现在某个互联网公司能不能将来单纯凭支付这个功能,独立地发展壮大,并且对银行形成挑战?做不到。因为什么?因为你没有账户权,你没有价值储藏的功能,你就永远在给别人打工,打下手。你所有的转账支付,第三方支付,原来是在银行有账户,然后你才能够给银行做,银行哪天说不让你做了,我自己做,你就熄火了。现实中的问题,背后都是有基础理论的。银行有一阵子是被互联网给吓着了,现在又缓过劲来了。

互联网金融颠覆不了商业银行,因为社会中只有商业银行能够做到,把货币的三个功能做全,其他的任何金融机构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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