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在临海市市场监管局白水洋分局注册大厅,台州首张微商、淘宝等网店卖家“身份证”——电子商务营业执照,颁给临海市中令灯饰商行。
“网络经营场所也可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再加上"最多跑一次"政策,十几分钟就办好。”临海市中令灯饰商行经营者吴先生感慨道。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法律,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经营者明确纳入电商法监管范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意见》,允许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法》第九条中规定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申请办理登记。
“目前,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临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张溢说道,临海市实施同城通办,电商商家可就近选择市场监管窗口办理此项业务。
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台州在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共有活跃网络零售网店6.5万家,相当当地网络零售网店总数51.5%,活跃网络零售网店总数在浙江排名第4位,这些商家将陆续地办理所需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