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日讯,江西铜业股份(00358.HK)公告,公司于2018年3月5日获悉,该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孙传尧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8]3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孙传尧提请辞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彼亦不再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该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6日收到孙传尧的辞职报告。
孙传尧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