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00817-HK)公布,于2017年12月14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金悦置业与其股东长沙金茂及梅溪湖投资订立框架协议,据此,金悦置业同意按照长沙金茂及梅溪湖投资所持金悦置业的股权比例,并根据相同的条款与条件向长沙金茂(或长沙金茂指定的任何公司非关连附属公司)及梅溪湖投资(或梅溪湖投资指定的其股东)提供委托贷款。该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
预期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金悦置业向梅溪湖投资(或梅溪湖投资指定的其股东)所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为人民币5亿元。
每笔委托贷款的实际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金融机构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在上下50%的范围内浮动。
长沙金茂主要于中国从事房地产管理谘询服务、实业投资。梅溪湖投资主要于中国从事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环保工程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