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03800.HK)公告,诚如2017年8月11日公告所披露,公司及天津中环已在框架协议中表明意向,天津中环拟就发展新疆项目向新疆协鑫进一步注资2017年11月28日,为落实框架协议下拟定的进一步注资,公司全资附属江苏中能与天津中环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江苏中能以零代价向天津中环转让新疆协鑫的20%股权,而作为交换,天津中环须于2017年12月25日或之前悉数缴足未缴足的20%注册股本,即人民币3亿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中能及天津中环分别持有新疆协鑫注册资本的70%及30%此外,公司间接全资附属苏州协鑫科技、天津中环及内蒙古中环订立增资协议,据此,苏州协鑫科技、天津中环及内蒙古中环,拟透过向内蒙古中环协鑫按比例出资共计人民币29.90亿元(约35.37亿港元)增加内蒙古中环协鑫注册股本苏州协鑫科技、天津中环及内蒙古中环的现有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及55%资本出资完成后,内蒙古中环协鑫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0亿元,而苏州协鑫科技、天津中环及内蒙古中环各自于内蒙古中环协鑫的持股维持不变股权转让协议可加强与天津中环的战略合作并满足新疆项目的资金需求;内蒙古中环协鑫,主要从事太阳能硅棒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单晶硅、多晶硅材料来料加工,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可进一步巩固集团在单晶硅产品的竞争能力并完善公司产品结构
- 联系我们400-031-0319
- 交易日9:00-18:30
- 邮箱地址cszg@zvsthk.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