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01053HK)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于2017年11月17日向重庆一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2017年11月20日,管理人收到重庆一中院送达的(2017)渝01破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庆钢铁的重整程序2017年11月17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2017年11月16日重庆钢铁重整案职工债权组现场提前审议表决通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17年11月17日重庆钢铁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顺利召开,债权人会议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经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故,请求本院批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法院认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经重庆钢铁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经重庆钢铁出资人组表决通过该裁定为终审裁定重庆钢铁A股将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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