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奥能源(02688.HK)公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集团实现营业额214.24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长37.0%;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6.49亿元,同比增长3.9%,撇除其他收益及亏损及购股权摊销总额2.58亿元影响的利润19.07亿元,同比增长15.4%;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1.52元;不派中期股息。
公告显示,于期内,天然气销售量达91.87亿立方米,相比2016年同期上升41.8%;撇除能源贸易售气量后,住宅用户、工商业用户及汽车天然气售气量达69.20亿立方米,相比2016年同期上升26.8%;新增天然气住宅用户95.12万户,新增天然气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695.76万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