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1日下午,金地商置公告称,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仲骏与星狮管理订立贷款协议,据此,上海仲骏同意向星狮管理提供本金人民币1.98亿元的贷款,利息根据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年利率的浮动利率,现时为4.35%。贷款偿还期限为2019年5月29日或贷款方上海中骏要求偿还后的一个月内。
据公告,星狮管理为上海仲骏股东FCL的附属公司,FCL实益持有上海仲骏45.15%权益。星狮管理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发展。星狮管理本次贷款乃为其(其中包括)在中国的项目经营需要作融资。
据了解,上海仲骏曾于2018年4月3日向星隆苏州(FCL的附属公司)提供本金人民币19.212亿元的贷款,后于2018年8月2日分别向成都物流及星隆苏州提供本金人民币1.8亿元及人民币1.6亿元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