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星医药(02196.HK)公布,2016年10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与韩国AbClon签订《Exclusive Licen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许可协议》”),AbClon独家许可复宏汉霖于中国使用其拥有的单克隆抗体产品AC101(以下简称“AC101产品”)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化权利,且复宏汉霖享有相关权利在中国以外地域许可的优先选择权。
2018年11月1日,复宏汉霖与Ab Clon签订《Agreement Noticeofthe Option Exercise》及《Amendment Agreement》(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复宏汉霖行使优先选择权,获AC101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化权利的全球独家许可)。
据悉,AC101产品是AbClon利用专有抗体研发平台“新抗原表位筛选技术”发现的第一个创新单克隆抗体,拟用于胃癌及乳腺癌的治疗。AC101产品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根据《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复宏汉霖应向AbClon支付1000万美元选择权行使费,其中:2018年12月30日前应支付500万美元、2019年3月1日前应支付500万美元。除前述1000万美元选择权行使费外,根据《许可协议》,复宏汉霖应就本次合作向Ab Clon支付至多4650万美元的知识产权转让费、产品研发和销售里程碑款项。
本次合作可利用集团现有单克隆抗体研发平台的技术和优势,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增强集团抗肿瘤治疗领域的竞争力;将所获AC101产品的独家许可权利区域扩展至全球,将有助于海外市场拓展和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