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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奇(01353):有两宗对集团提出的民事诉讼尚待判决 继续停牌

  诺奇(01353)公告,公司现正拟备答复联交所于2018年6月13日就(其中包括)新上市申请提出的意见,及根据上市规则载入通函目标集团于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7个月追加期间财务资料。

  诚如反向收购公告所披露,完成须待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实。由于公司现正拟备答复联交所于2018年6月13日就(其中包括)新上市申请提出意见,故需要更多时间以达成先决条件。

  因此,公司、卖方及担保人于2018年9月29日同意并签订确认函,以将最后截止日期由2018年9月30日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根据集团近期整理内部记录所得,自八月份公告日期以来,对集团提出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并无重大进展。于公告日期,有两宗对集团提出民事诉讼尚待相关中国法院判决。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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