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控股(00839-HK)公布,与全球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间于2018年1月7日(即截止办理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登记日期后第30天)结束。于稳定价格期间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 超额分配合共7500万股股份,相当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
(2) 于稳定价格期间内按介乎每股股份6.24港元至6.45港元价格(不包括1.0% 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先后于市场购买合共5479.8万股股份,相当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的约10.96%;及
(3) 法国巴黎证券就合共2020.2万股股份(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约4.04%)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用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董事确认,公司继续符合上市规则第8.08条有关公众人士所持股份的最低百分比规定。除上市规则第10.08条所载情况外,自上市日期起计六个月内,不得发行新股份或可转换为公司股本证券的证券。





